这个梗的含义是关于恋爱期间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的讨论。起源于一起涉及86万彩礼退还的案件,其中一对外围女和多金男的恋爱消费了200万,包括95万的红包和宝马车等礼物,后来男方要求退还86万。二审判决女方败诉。
这个梗起源于烟台的一起案件,由徐女士和男友俞先生两年的恋爱引发。在恋爱期间,徐女士为外围女花费了200万元,包括50万的红包和38万的汽车。这宗案件于7月2日在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,并最近宣判,维持了原判。徐女士表示将继续申诉。
在社交生活中,正确运用这个梗是指在讨论彩礼退还问题时,可以引用这个案件来进行犀利的吐槽和幽默的点评。例如,当有人提到恋爱期间花费过多时,可以用这个梗来调侃说:“你有没有像那对恋人一样花费200万呢?要不要考虑退还86万给男方?”相关的梗还包括红包和宝马车等贵重礼物。